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切实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余立新,男,1980年1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1129198001010012,住四川省沐川县沐川镇建设街266号附97号。悬赏金发放条件: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承诺奖励实际到位的10%。被执行人:朱元武,男,1979年5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2532197905283810,住四川省筠连县孔雀乡龙川村4组12号。悬赏金发放条件: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承诺奖励实际到位的5%。被执行人:田旺,男,1995年5月13日出生,苗族,身份证号码:522229199505130037,住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徐家坳橡塑厂。悬赏金发放条件: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承诺奖励实际到位的8%。被执行人:上海黔牧出山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LWJ7E,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1500号1幢二层57号馆。法定代表人:洪业华,该公司执行董事。被执行人:洪业华,男,1971年7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220102197107094010,住上海市静安区航渡路661弄68号201室。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上海黔牧出山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洪业华的财产线索。悬赏金发放条件: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承诺奖励实际到位的10%。
|
暂无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