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程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7日,程某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石某某,后程某某隐瞒已婚事实,与石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居生活。期间,程某某用微信小号冒充自己的母亲、妹妹联系石某某骗取其信任;并虚构生意资金周转、买车、治病等事实先后骗取石某某人民币17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网上交友须谨慎,热恋中容易冲昏头脑,失去应有的判断力,切勿贪图钱色,不要轻易相信对方,需通过多种途径尽量核实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遇到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汇款的都要提高警惕,如心存疑问或损失钱财,请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松桃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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