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异议。 “好的,现在开始宣读附条件不起诉书……” 为积极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的要求,近日,松桃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微信视频,对远在千里之外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陈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委托公安机关及小陈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发现小陈一贯表现良好,因受人利诱误入犯罪道路,行为习惯并未偏离正轨,有教育矫正的可能性,具备监督考察条件。在综合考量小陈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和帮教条件后,决定对小陈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宣布仪式上,检察官向小陈及母亲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重点强调了监督考察期内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考察帮教协议内容,与指定辩护人对小陈进行训诫,告诫其要吸取教训,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坚守法律底线,疫情期间减少外出,做好防护。小陈在视频里感谢检察机关给予自己的机会,并承诺一定认真改正,在家帮父母经营茶叶农场,遵守考验期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多方帮教。
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小陈及家属均远在千里之外的福建,因通知到检察机关来,其需转乘飞机、高铁、出租车等不同交通工具,为避免路途人员聚集可能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又要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不受疫情影响,松桃检察院通过与小陈及其家长、指定辩护人的沟通,首次采取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布。 考虑到小陈远在外地又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松桃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远程监督,并委托了小陈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共同对小陈进行考察帮教。 松桃检察院护“未”成长的脚步从不停歇,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把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步抓好,做到“线上”“线下”帮教考察同步进行,“未 ”爱守护,是松桃未检人一直奉行的宗旨。来源:松桃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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