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松桃法院普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为原告吴某某讨回追索了十多年的劳务报酬,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
该案源于胡某某2011年承包的太平营乡坡改梯工程项目,吴某某在该项目处做临时工。工程完工时双方对吴某某的劳务款只进行了简单结算,但未实际支付。吴某某每年都到胡某某家主张劳务款。2015年双方再次结算,胡某某书写了《欠条》,载明欠吴某某工钱33690元。胡某某分别于2016年及2017年支付了吴某某4000元、2000元,但2018年、2019年均未支付。吴某某经多次主张未果后,于2019年12月28日向本院起诉要求胡某某支付剩下的劳务款,因其它原因撤诉后胡某某仍未向其支付,便于2021年再次诉至本院。
普觉法庭收到诉状后,考虑到拖欠当事人劳务报酬时间较长,法庭干警积极联系案件双方当事人,得知被告胡某某已外出的情况后及时通过电话和微信等多种形式,与其解释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多番协调后,被告同意回来与原告友好协商,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干警的组织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帮助原告讨回了拖欠十多年的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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