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路政执法大队成功处理了一起小型客车损坏高速公路路产案





2021年1月15日,松桃路政执法大队成功处理了一起渝A籍小型客车损坏高速公路路产案,追缴路产赔偿费3470元,成功捍卫了高速公路路产安全。
该案件得从2020年12月2日说起,当日19时40分许,驾驶员彭某驾驶渝A籍小型客车从松桃县城往重庆秀山方向,途径松铜高速松桃北收费站入口处时,因其操作不当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损坏了高速公路路产设施。松铜高速“一路三方”第一时间进行了施救,并告知驾驶员彭某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高速交警松桃大队民警对事故现场勘察结果,彭某愿意接受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认同路政员对现场路产损坏的勘验结果,并签字确认。现场处理完毕后,当事人承诺三天内来松桃路政执法大队处理该案,但直到12月5日当事人仍未出现。
为尽快结案,从12月5日起大队路政员便多次电话通知彭某来办理此次案件,但其不是找借口不来处理就是拒接电话,并在12月15日后将其电话关机,其他方式也无法再联系上。随后,在高速交警松桃大队的协助下,路政员联系上了该车行驶证所有人吴某,经询问得知吴某前不久已将该车转卖给其朋友杨某(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杨某又于2020年12月2日将该车借给彭某,彭某驾驶该车便在当晚发生了事故。因该车为奔驰牌轿车,车龄较老,损坏严重维修费用高,加之没有车损险,也基本失去了维修价值,三方就因赔偿责任问题发生了纠纷,实际肇事驾驶员彭某更是将电话关机进行逃避。路政员希望吴某协助联系彭某处理赔偿问题,但吴某以车辆已出售为由拒绝,并于2021年1月10日起拒接路政部门来电。
鉴于该案件路产赔偿责任方情况特殊,为追缴路产赔偿费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经大队领导批准,2021年1月15日上午,路政员驱车前往车主吴某位于重庆秀山县城的老家进行走访。通过路政员耐心地讲解、宣传法律法规以及保险相关规定,吴某认识到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设施安全的重要性,不能因为个人纠纷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最终同意协助寻找并说服彭某。1月15日下午,吴某与彭某主动来到大队对路产损失进行赔偿处理,这起追缴路产赔偿案件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次跨省成功追缴路产赔偿费,体现了松桃路政执法大队严格践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使命担当,同时也展现了铜仁高速路政“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松桃路政执法大队将认真总结此次行动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举一反三,继续做好2021年路政管理各项工作。

2020年12月2日夜间,“一路三方”对渝A籍肇事车进行施救


2021年1月15日上午,路政员找到肇事车车主吴某,向其讲解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等相关规定

来源:松桃路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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