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警示丨又1起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宣判!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超员载客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图一时的方便

一点点的利益

置一车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

现铜仁交警对一起已被法院宣判的

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2年5月25日,当事人吴某持“B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贵DXP97X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松桃县长平乡下棚村方向往松桃县盘信镇街上方向行驶,06时45分许,当车行至松桃县盘信镇盘信村黄土坡路段处时,被松桃县交管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民警现场核查,该贵DXP97X号车核载7人,实载15人,乘载人员全是学生,且非法从事营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吴某被松桃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驾驶未获得校车资质的车辆

接送学生、严重超载

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因小失大


法律速递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乘坐“黑校车”的危害

“黑校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测,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


二、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由此不断引发交通事故。


三、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黑校车”驾驶人为谋求更多利益,往往不按车辆核载人数载客,超员多的甚至超过了200%。而车辆严重超员,容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等意外,也会增加车辆的行驶不稳定性。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超员危害大,安全不能“挤”!

请大家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杜绝超员行为!

来源:铜仁交警

松桃百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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