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超员载客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图一时的方便
一点点的利益
置一车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
现铜仁交警对一起已被法院宣判的
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2年5月25日,当事人吴某持“B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贵DXP97X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松桃县长平乡下棚村方向往松桃县盘信镇街上方向行驶,06时45分许,当车行至松桃县盘信镇盘信村黄土坡路段处时,被松桃县交管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民警现场核查,该贵DXP97X号车核载7人,实载15人,乘载人员全是学生,且非法从事营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吴某被松桃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驾驶未获得校车资质的车辆
接送学生、严重超载
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因小失大
法律速递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乘坐“黑校车”的危害
“黑校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测,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
二、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由此不断引发交通事故。
三、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黑校车”驾驶人为谋求更多利益,往往不按车辆核载人数载客,超员多的甚至超过了200%。而车辆严重超员,容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等意外,也会增加车辆的行驶不稳定性。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超员危害大,安全不能“挤”!
请大家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杜绝超员行为!
来源:铜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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