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切实提高我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执行率。11月2日上午,松桃县甘龙镇派出所民警和乡镇禁毒专干对出所人员吕某某进行无缝对接工作。吕某某为缅北劝返人员,经县公安机关采集毛发进行检测,发现吕某某检测结果为阳性,其本人也供认在缅北期间有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于2021年11月2日期满出所,现责令其社区戒毒三年。 派出所民警和禁毒专干将吕某某接出拘留所返回甘龙后,乡镇禁毒专干首先与吕某某进行谈话,初步了解了吕某某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及出所后的打算,随后为吕某某建立社区戒毒档案,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并详细讲解社区康复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嘱咐其要严格执行社区康复协议。吕某某表示今后一定按照社区戒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积极配合社区戒毒帮教小组对其开展的各项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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