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不酒驾!

       “签订承诺书,既是表率,又是约束,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江口县纪委副书记、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本人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不搭乘酒驾车辆、坚决制止酒后驾驶行为······”日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庄重的在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近期,多地通报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针对酒驾醉驾行为多发,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铜仁市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国有企业纪委、市属学校、医院纪委等纪检监察干部签订《铜仁市纪检监察干部关于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承诺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对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安全、文明、规范驾驶机动车,不参与违规饮酒、不劝酒,积极宣传酒驾的危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870份。

       铜仁市纪委市监委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2021年9月通报5起纪检监察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机制,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戒,时刻绷紧法纪之弦,自觉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杜绝侥幸心理,时刻从严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坚守法纪底线和红线。

       除了签订承诺书、通报典型案例外,针对全市违规饮酒、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现状,铜仁市纪委监委从自身抓起,加强日常教育管理,通过酒驾醉驾案件快查快结、开展常态化提醒约谈、学习法律法规等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防范整治,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真正认识到酒后驾驶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消除侥幸心理,从思想源头上遏制纪检监察干部发生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纪检监察干部饮酒驾车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推动干部转变作风。”铜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刘泽松 吕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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