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沿河:农业农村局怠于履职被判违法

“确认被告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第三人田某坤违法屠宰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对第三人田某坤屠宰未经检验检疫山羊和未在定点屠宰场所屠宰山羊用于销售的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近日,由沿河县检察院提起的该县农业农村局怠于履行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得法院生效判决支持。



基本案情


2016年以来,第三人沿河自治县沙子街道玉桐村村民田某坤在未办理牲畜屠宰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村民区自家房屋后搭建简易棚子屠宰未经检疫的山羊进行销售,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因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宰杀过程中产生的山羊粪便、脏器、羊毛以及含有血水的废水等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自然顺沟直下,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下游饮用水源安全,群众反映强烈。


2020年3月18日,为有效制止田某坤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沿河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对田某坤屠宰牲畜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3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回复称,田宏坤已经进行整改。8月4日,该院开展跟进监督回访调查,发现沿河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并未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进行整改,田某坤仍在屠宰未经检验检疫的山羊进行销售,食品安全隐患未得到消除,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020年10月12日,沿河县检察院依法向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沿河县农业农村局对田某坤违法屠宰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违法,并判令该局对田某坤违法屠宰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同年11月9日,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双方围绕沿河县农业农村局是否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等焦点问题展开质证和论辩。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该院全部诉讼请求。

检察机关紧盯私屠滥宰顽瘴固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未有效整改情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助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坚持源头治理,取缔私屠滥宰,有效防止屠宰造成环境污染,提升了人居环境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来源:沿河检察

松桃百姓网
特别声明:本文为松桃百姓网“松桃社区”用户上传并发布,不代表松桃百姓网的观点和立场。 上一篇内容 铜仁石阡:通报9起非法占地建设典型案例 下一篇内容 铜仁碧江:90后女子私售香烟非法经营被判刑 内容标签: 铜仁 沿河 农业 农村 履职

评论(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跟贴用户自律公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登录立即注册 |

暂无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

推荐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