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贵州省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经松桃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审、现场评定等程序,拟将寨英镇水源村评为标准级乡村旅游村寨,现对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9日—6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进行反映。反映须采取书面形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举报电话:0856-283034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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