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医保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期)

2020年至202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部门共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55家次,其中,约谈90家次,通报批评2家次,奖励举报人1人次,累计追回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共计719.65万元。

1、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国家审计组在审计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保基金时,发现该院利用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剩余的药物和液体,通过二次入库的方式,多收药品款75.46万元,涉及医保基金56.60万元的违法违规行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照《铜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医院对违法违规行为立行立改,追回违规费用56.60万元,并对该院作处罚113.2万元处理。
2、贵州一树民生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松桃县松江花园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中发现,贵州一树民生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松江花园分店存在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药时进行药品串换违反医保政策及规定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496.4元。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照《铜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追回违规费用2496.4元,并对该店作出处罚2496.4元的处理。
3、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大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不允单独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863.2元。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照《铜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追回违规费用3863.2元,并对该院作出处罚3863.2元处理。
4、松桃苗族自治县普觉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时,发现普觉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串换目录收费、套高收费、不允单独收费、过度诊疗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592.24元。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照《铜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追回违规费用3592.4元,并对该院作出处罚3592.24元处理。
5、铜仁市康寿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松桃县外滩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中,发现铜仁市康寿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松桃县外滩分店存在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药时进行药品串换违反医保政策及规定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674.8元。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照《铜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追回违规费用2674.8元,并对该店作出处罚2674.8元的处理。
6、松桃家家康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回头看”中,发现松桃家家康大药房存在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药时进行药品串换违反医保政策及规定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480元。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照《铜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追回违规费用1480元,并对该店作出处罚1480元的处理。
7、松桃桓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时,发现松桃桓康医院存在不允单独收费、生化套餐式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5146.6元。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照《铜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追回违规费用5146.6元,并对该院作出处罚5146.6元的处理。
8、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治理中,发现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有收费无服务、分解重复收费、不允单独收费、限制性用药、过度诊疗检查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41496.1元。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违规费用41496.1元,并对该院作出处罚41496.1元的处理。
9、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坪乡罗木村四组龙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0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接到世昌街道沟咀社区报告,称该街道工作人员麻某某在沟咀社区四组帮扶户欧某某家入户调查医疗保障情况时,发现其医疗住院报销上有2020年5月份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住院顺产分娩一婴儿的住院记录,经核实其本人并没有在县妇幼保健院生育此事,通过做欧某某本人及家属思想工作和教育,其交待是将本人身份证借给长坪乡罗木村四组她姨娘家儿媳妇龙某某来住院分娩,因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通过走访、调查,进一步核实举证,长坪乡罗木村四组龙某某利用他人身份证冒名住院生育情况属实,2020年5月在县妇幼保健院分娩总费用2146.98元,涉及医保基金报销1447.46元,自付699.25元,依照《铜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对不认真核实就诊参保人员信息的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1447.46元,我局按照5倍拒付,从县妇幼保健院结算费用中扣除7237.3元,并扣除该院当年年终保证金的5%。



松桃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

来源:微松桃医保

松桃百姓网
特别声明:本文为松桃百姓网“松桃社区”用户上传并发布,不代表松桃百姓网的观点和立场。 上一篇内容 松桃:战高温 保民生 下一篇内容 松桃公安: 五男子打架被拘留 内容标签: 自治县 医保 领域 违法 违规

评论(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跟贴用户自律公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登录立即注册 |

暂无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

推荐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