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初,松桃县检察院获悉冷水溪镇桐子坪村村民滕某某私自占用河道修建鱼塘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立即与县水务局、冷水溪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到案发地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取证。
经调查发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冷水溪镇桐子坪村村民滕某某为了扩大养殖(养鱼)规模,于2021年12月份开始动工在本村松江河干流一个名为两岔河的地方,私自占用河道采掘河沙修建了一道长约80米,宽8.2米,高3.1米的河堤,河堤与山之间形成夹角建成鱼塘。滕某某占用的河道为松江河发源地上游主干道,其行为导致松江河自然河道变窄,河道原貌被改变,影响了河道自然生态和正常的行洪功能。 针对上述行为,松桃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别向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滕某某违法占用河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河道管理和做好清障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好河道生态,恢复正常泄洪功能。松桃检察院还与滕某某及其家属沟通、释法说理,滕某某表示同意自行拆除并恢复河道原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跟踪督促问效,直至问题解决。 来源:松桃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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